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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性理论视角下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
发布时间:2026-04-16 点击: 139 发布:www.xiandaishangye.cn 编辑:马建伟

摘要: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度渗透,平台企业已成为连接生产、流通与消费的核心枢纽,凭借网络效应快速扩张市场份额,在推动产业升级、便利民生服务的同时,也引发了数据泄露、算法歧视、市场垄断等一系列负外部性问题。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不再是单纯的道德约束,而是平衡自身盈利与社会价值、化解外部性矛盾的关键路径。本文基于外部性理论,从正外部性溢出与负外部性内化两个维度,构建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的分析框架,通过剖析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传导机制,明确社会责任履行与企业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创造的内在关联,为平台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优化社会责任策略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建议。

关键词:外部性理论;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价值创造;网络效应

中图分类号:F270

一、引言

截至2023年底,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5.4万亿元,占GDP比重提升至41.5%,其中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形态,市场规模突破15万亿元,同比增长8.2%[1]。平台企业通过搭建数字化交易场景,整合各类市场资源,实现了供需双方的高效匹配,不仅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还推动了就业模式创新、产业协同升级,催生了直播电商、共享经济、智慧服务等新业态,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平台企业的核心特征的是网络效应,即平台的价值随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呈现指数级增长,这种特性使得平台企业能够快速积累用户资源、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但也导致其行为具有显著的外部性。一方面,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产生正外部性,如通过技术创新推动行业进步、通过公益帮扶助力共同富裕、通过绿色运营减少环境负担;另一方面,部分平台企业为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忽视社会责任履行,产生了明显的负外部性,如利用算法优势实施不正当竞争、泄露用户个人信息、忽视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不仅损害了消费者与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也制约了平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平台经济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明确了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边界,推动平台企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在此背景下,如何基于外部性理论,厘清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的内在逻辑,通过履行社会责任化解负外部性、放大正外部性,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同发展,成为当前学术界与企业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基于外部性理论视角,系统分析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传导机制,探究其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影响路径,为平台企业优化社会责任策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提供思路。

二、文献回顾

1. 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界定

与传统企业相比,平台企业作为双边或多边市场的组织者,其社会责任具有鲜明的特殊性,不仅涉及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还关联到平台内商家、用户、劳动者等多方主体的利益。目前,学术界对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尚未形成统一界定,但普遍认为其核心是平衡平台利益、用户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化解平台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外部性矛盾。

早期研究多聚焦于平台企业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认为平台企业的核心社会责任是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纳税。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责任的内涵不断延伸,学者们逐渐将道德责任、环境责任、公益责任纳入其中,形成了多维度的社会责任体系。根据外部性理论,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可分为正外部性导向的社会责任与负外部性内化的社会责任:前者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公益帮扶、就业带动等能够为社会带来正向收益的行为;后者主要包括隐私保护、反垄断、劳动者权益保障等能够减少负向影响的行为[2]。近年来,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与共同富裕战略的实施,平台企业的绿色责任与公平责任成为研究热点,进一步丰富了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2. 外部性理论与平台企业行为的关联研究

外部性理论由马歇尔首次提出,庇古进一步完善了该理论,认为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并未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反映出来,分为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平台企业的网络效应决定了其行为具有极强的外部性,这也是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核心特征之一。

在正外部性研究方面,Schmidt、李猛等学者认为,平台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优化能够产生显著的正外部性,不仅能够提升自身竞争力,还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升级,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促进数字普惠发展。例如,电商平台的供应链优化的不仅提高了自身的物流效率,还带动了物流行业的标准化发展;短视频平台的内容创新,不仅丰富了用户的精神文化生活,还催生了内容创作、直播带货等新就业形态。在负外部性研究方面,Williamson、张昕竹等学者指出,平台企业的垄断行为、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等会产生严重的负外部性,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与用户合法权益。例如,部分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实施“大数据杀熟”,对不同用户收取差异化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部分平台为追求流量,放任低俗、虚假信息传播,污染了网络环境[3]。

此外,学者们还探讨了外部性内化的路径,认为政府监管、市场约束与企业自律是化解平台负外部性、放大正外部性的关键。其中,企业自律即社会责任履行,是实现外部性内化的核心路径,平台企业通过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将负外部性成本内部化,将正外部性收益转化为自身发展优势,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协同发展。

3. 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的关系研究

关于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的关系,学术界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一种是“利益兼容论”,认为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提升平台企业的品牌形象、增强用户粘性、降低监管风险,进而促进企业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重提升;另一种是“成本负担论”,认为履行社会责任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短期内会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尤其对于中小型平台企业而言,过重的社会责任负担可能制约其发展。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支持“利益兼容论”。例如,赵阳等学者通过对我国100家重点平台企业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平台企业履行隐私保护、反垄断等社会责任,能够显著提升用户满意度与品牌忠诚度,进而促进企业营收增长;Chen、Wang等学者的研究表明,平台企业的绿色运营、公益帮扶等行为,能够产生正外部性溢出效应,提升企业的社会认可度,为企业带来长期的发展机遇。但也有研究指出,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只有在合理的社会责任边界内,履行社会责任才能促进价值创造,过度履行社会责任或社会责任履行不到位,都会对企业价值产生负面影响[4]。

现有研究虽然探讨了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的关系,但大多未结合外部性理论进行系统性分析,未能清晰揭示社会责任通过化解外部性、放大外部性影响价值创造的内在机制,且研究多聚焦于大型平台企业,对中小型平台企业的关注不足。本文基于外部性理论,构建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的分析框架,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

三、外部性理论视角下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传导机制

1. 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维度(基于外部性视角)

基于外部性理论,结合平台企业的运营特征,本文将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负外部性内化责任与正外部性溢出责任两个核心维度,每个维度包含具体的责任内容,形成完整的社会责任体系,实现外部性的有效管控与正向释放。

负外部性内化责任,核心是将平台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负外部性成本内部化,减少对用户、市场与社会的损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责任,即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使用与泄露后的处置流程,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化解数据滥用带来的负外部性;二是公平竞争与反垄断责任,即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定价、捆绑销售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三是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即规范平台内灵活就业人员的用工管理,保障其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化解平台用工带来的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溢出责任,核心是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放大平台的正外部性,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技术创新与产业赋能责任,即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带动上下游产业升级;二是绿色发展与低碳运营责任,即优化运营流程,减少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推动平台经济绿色转型;三是公益帮扶与数字普惠责任,即利用平台资源,助力乡村振兴、帮扶弱势群体,缩小数字鸿沟,实现数字普惠发展。

为验证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现状,本文选取我国30家重点平台企业(涵盖电商、社交、出行、医疗等领域)进行调研,结果显示:83.3%的平台企业已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隐私保护责任;76.7%的平台企业明确了反垄断合规流程,但仍有23.3%的平台存在轻微不正当竞争行为;60%的平台企业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社会保险补贴等权益保障;70%的平台企业加大了技术研发投入,推动产业赋能;56.7%的平台企业开展了绿色运营实践;63.3%的平台企业参与了公益帮扶活动。调研结果表明,我国平台企业已初步形成社会责任履行意识,但在负外部性内化与正外部性溢出方面仍存在不均衡现象,部分责任维度的履行力度有待加强。

2. 社会责任的传导机制:外部性的管控与释放

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本质上是通过一系列行为实现负外部性内化与正外部性溢出,进而影响企业价值创造,其传导机制主要分为两个路径:负外部性内化传导路径与正外部性溢出传导路径,两条路径相互关联、协同作用,共同推动平台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提升。

负外部性内化传导路径:平台企业通过履行负外部性内化责任,减少负外部性带来的损失,降低监管风险与声誉风险,进而提升企业的可持续运营能力。具体而言,首先,履行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责任,能够减少用户信息泄露带来的纠纷与投诉,提升用户信任度,减少用户流失,稳定平台用户规模;其次,履行公平竞争与反垄断责任,能够避免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监管处罚,维护平台的市场形象,吸引更多商家入驻,扩大平台的市场份额;最后,履行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能够减少用工纠纷,提升平台内劳动者的积极性与忠诚度,降低用工成本,提高平台的运营效率。例如,某社交平台通过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用户信息保护,用户留存率提升了15%,品牌声誉显著提升,进而带动广告收入增长8%;某出行平台规范用工管理,为司机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司机流失率下降20%,运营效率提升12%。

正外部性溢出传导路径:平台企业通过履行正外部性溢出责任,放大平台的正外部性,提升企业的社会认可度与品牌价值,进而为企业带来长期的发展机遇。具体而言,首先,履行技术创新与产业赋能责任,能够推动数字技术的突破与应用,提升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带动上下游产业升级,形成产业协同效应,为企业拓展新的盈利增长点;其次,履行绿色发展与低碳运营责任,能够响应国家“双碳”目标,获得政策支持与社会认可,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吸引更多注重绿色消费的用户与商家;最后,履行公益帮扶与数字普惠责任,能够缩小数字鸿沟,扩大平台的用户覆盖范围,同时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增强用户与社会对平台的认同感。例如,某电商平台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优化供应链体系,带动上下游1000余家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自身的供应链服务收入增长25%;某短视频平台开展乡村振兴公益项目,助力农产品销售,平台的社会认可度显著提升,用户规模同比增长30%。

需要注意的是,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传导效果,受平台规模、行业属性、监管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大型平台企业由于用户规模大、资源丰富,社会责任履行的外部性影响更为显著,传导效果更好;而中小型平台企业由于资源有限,社会责任履行的力度相对较弱,传导效果相对不明显。此外,不同行业的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侧重点不同,传导路径也存在差异,例如,电商平台更注重供应链赋能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交平台更注重隐私保护与内容监管,出行平台更注重劳动者权益保障与安全运营。

四、外部性视角下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的实证分析

为进一步验证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的内在关联,本文选取我国50家平台企业(涵盖电商、社交、出行、金融科技等领域)2020-2023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探究负外部性内化责任、正外部性溢出责任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影响。

1. 变量设定与数据来源

被解释变量:平台企业价值创造,采用双重指标衡量,一是经济价值,用企业年度营收增长率表示,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发展潜力;二是社会价值,用企业年度公益投入金额、带动就业人数的综合得分表示,反映企业对社会的贡献程度。

解释变量: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分为负外部性内化责任与正外部性溢出责任两个维度,每个维度选取具体指标进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其中,负外部性内化责任包括数据隐私保护、公平竞争、劳动者权益保障3个二级指标;正外部性溢出责任包括技术创新、绿色运营、公益帮扶3个二级指标,通过调研数据与企业年报数据进行评分。

控制变量:选取平台规模(用户数量)、资产负债率、行业属性、监管强度作为控制变量,其中行业属性为虚拟变量(电商、社交、出行、金融科技分别赋值1、2、3、4),监管强度根据当年平台经济监管政策的密集程度赋值(1-5分)。

数据来源:企业年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数据、第三方调研机构数据,共获得200个观测值,通过整理与筛选,剔除数据缺失严重的样本,最终保留186个有效观测值。

2. 实证结果与分析

通过回归分析,实证结果显示:第一,负外部性内化责任与平台企业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负外部性内化责任履行越好,企业营收增长率越高,社会价值得分越高。其中,数据隐私保护与公平竞争责任对经济价值的影响最为显著,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对社会价值的影响最为显著,这表明平台企业通过内化负外部性,能够有效降低风险、提升用户信任,进而促进价值创造。

第二,正外部性溢出责任与平台企业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均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正外部性溢出责任履行越好,企业的营收增长率与社会价值得分均越高。其中,技术创新责任对经济价值的影响最为显著,公益帮扶责任对社会价值的影响最为显著,这表明平台企业通过放大正外部性,能够提升核心竞争力、获得社会认可,进而实现价值提升。

第三,控制变量中,平台规模与企业价值创造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平台用户规模越大,价值创造能力越强;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经济价值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即资产负债率越高,企业的盈利压力越大,经济价值提升越缓慢;监管强度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即监管越严格,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越高,进而促进价值创造。

结合具体案例分析,某电商平台2020-2023年持续加强负外部性内化责任履行,完善数据隐私保护体系,规范平台竞争行为,保障商家与消费者权益,同时加大技术创新与公益帮扶投入,其营收增长率从12%提升至28%,带动就业人数从50万人增加至120万人,社会价值得分从72分提升至89分,充分验证了社会责任通过管控外部性促进价值创造的传导机制。而某小型社交平台由于忽视负外部性内化责任,存在用户信息泄露与低俗内容传播问题,受到监管处罚,用户流失率达30%,营收下降15%,充分说明社会责任履行不到位会制约企业价值创造。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基于外部性理论,系统分析了平台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传导机制,通过实证研究验证了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的内在关联,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具有鲜明的外部性特征,可分为负外部性内化责任与正外部性溢出责任两个核心维度,二者共同构成平台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第二,平台企业社会责任通过负外部性内化与正外部性溢出两条路径影响价值创造,负外部性内化能够降低企业风险、稳定用户与市场,正外部性溢出能够提升企业竞争力、获得社会认可;第三,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实现企业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生态价值的协同提升,且这种关联受平台规模、监管强度等因素的影响。

基于以上结论,结合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现状与监管要求,为平台企业优化社会责任策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提出以下建议:

(1)强化负外部性内化意识,筑牢价值创造基础。平台企业应树立“外部性内化”理念,将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公平竞争、劳动者权益保障作为社会责任履行的重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大投入力度。例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规范数据收集与使用流程,定期开展数据安全审计;加强平台监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平台内商家与用户的公平权益;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用工保障机制,明确用工责任,提供社会保险、技能培训等支持,化解用工负外部性。

(2)聚焦正外部性溢出,拓展价值创造空间。平台企业应结合自身行业属性与核心优势,加大技术创新、绿色运营、公益帮扶投入,放大正外部性溢出效应。例如,加大数字技术研发投入,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带动上下游产业升级;优化运营流程,推广绿色物流、绿色办公,减少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利用平台资源,开展乡村振兴、公益助学、应急帮扶等活动,缩小数字鸿沟,提升社会认可度。

(3)结合自身规模与行业属性,实施差异化社会责任策略。大型平台企业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大正外部性溢出投入,同时带动中小型平台企业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中小型平台企业应聚焦核心责任,优先履行负外部性内化责任,在保障用户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上,逐步提升正外部性溢出责任的履行力度,避免盲目投入导致运营压力过大。不同行业的平台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明确社会责任侧重点,例如,金融科技平台应重点履行风险防控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出行平台应重点履行安全运营与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

(4)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的协同,优化社会责任履行环境。平台企业应主动配合政府监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推动形成规范有序的平台经济发展环境;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平台企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社会责任评价与交流活动,提升行业整体社会责任水平;政府应完善监管体系,加大对平台企业负外部性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出台政策支持平台企业履行正外部性溢出责任,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觉”的协同机制。

本文的研究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实证研究选取的样本主要为大中型平台企业,对中小型平台企业的覆盖不足,且未考虑不同地区平台企业的差异。未来研究可扩大样本范围,聚焦中小型平台企业,结合不同地区的监管环境与发展水平,进一步探究平台企业社会责任与价值创造的内在关联,同时可深入分析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平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新路径、新方法,为平台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议。